MAKERY LEGAL v4.1 · 25.10. 12:08
工具 01 · 期限计算器

您最迟须于何时采取行动?

面向管理层和企业:商业活动中最常被错过的期限。

其中许多期限在律师得知之前就已开始计算。督促令随邮件寄到,罚款决定书落到财务部门,解雇通知投进信箱——两三周之后,期限便已届满。因此,每次首次会谈的第一个问题都是:还剩多少时间?在与我们交谈之前,您可以在这里自行找到答案。

计算方式。依据 §§ 187, 188 BGB;期限届满日如为星期六、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,依 § 193 BGB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。此处未录入法定节假日——仅考虑星期六和星期日。结果只是一次计算,而非法律意见:期限起算、中止、到达和送达在个案中往往存在争议,而这些恰恰决定一切。
不在此处:税务期限属于税务顾问的职责范围。您自己合同中的期限,可由期限扫描器查找。
请选择事由并填写日期。您将看到最后期限——以及期限届满后会发生什么。
自送达起两周。该期限不是除斥期间:只要尚未签发执行决定,逾期提出的异议仍会被考虑(§ 694 ZPO)。但任何人都不应依赖这一点——债权人可以在期限届满的次日即申请执行决定。届时只能对其提出异议(Einspruch),同样须在两周内,而这一次是不变期间(§§ 700, 339 ZPO)。两者都错过的人,即可被强制执行,而法官从未审查过该债权。
未填写日期——无从计算